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 (审议稿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。英文名称是Shanghai Jing’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,缩写是JASW。 第二条 本会依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由静安区社会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。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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