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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静安区“优秀社会工作案例、优秀社会工作项目”评选通知
发布时间:2016/9/1

为完善静安区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体系,引导社会工作者在实际社区工作中运用专业方法开展社区服务,进一步推进静安区社区社会工作实务建设,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、职业化水平,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将开展2016“优秀社会工作案例、优秀社会工作项目”评选,挖掘静安区社会工作中先进的工作方法和优秀事迹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参评范围

1、本次参评案例为在静安区内从事的社会工作服务,并在20159月至20168期间结案的社会工作案例(包括个案、小组及社区)

2、本次参评项目为20151月至20168期间在静安区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项目。 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案例评选条件与范围

1、真实性。参选案例所提供的基本案情、工作过程、记录材料等需来源于实际社会工作,内容真实有效,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、服务对象、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,所撰写内容不得杜撰、移植或抄袭;

2、专业性。参选案例需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手法,反映社会工作的具体流程,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,并取得良好的服务效果;

3、完整性。参选案例要求是社会工作者已经完成并且已经过成效评估的服务。尚未开展、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与本次评选;

4、保密性。参选案例须尊重案主或其监护人的隐私权,凡参选案例出现案主及其家庭成员姓名、住址、单位等隐私内容时,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;

5、示范性。参选案例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,可代表一类服务的一般操作程序或反映出社会工作特色,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。

(二)优秀项目评选

1、真实性。参评项目须来源于实际专业社会工作,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、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,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;

2、专业性。参评项目须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,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,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,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;

3、规范性。参评项目须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、完整的组织实施方案、明确的目标任务,符合项目管理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要求。参选项目要求是已经完成并且已经过成效评估的服务。尚未开展、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与本次评选;

4效益性。参评项目需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,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,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,在增进社会融合、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社会和谐、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成效,创造性地探索实践专业社会工作项目管理服务方法和模式。

5、示范性。参评项目在本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具有一定代表性,体现静安区社会工作本土特色,对同类项目的设计、组织、实施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报名推荐阶段(截止到2016930

协会发布优秀案例评选以及优秀项目评选的公告,各街道社会工作者、社会组织及社工机构根据要求准备材料并报送协会。协会按照评选标准组织初步筛选。

2.专家评审阶段(2016108日至 1023

协会根据评选要求确定候选案例及候选项目,并组织上海市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及相关部门领导对候选案例、候选项目进行评审。

3.名单公示阶段(2016111日至117)

通过区社会组织网站、静安时报、协会官网、微信【静安社工】、协会刊物《春藤之声》公示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获奖者以及优秀社会工作项目获奖者名单。

四、表彰奖励

1.召开2016年静安区“优秀社会工作案例&优秀社会工作项目”表彰会(名称暂定),同时在区社会组织网站、静安时报、协会官网、微信【静安社工】、刊物《春藤之声》上宣传。

2.获奖者将获得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的机会。

五、报名方式

1、资料下载:登录http://www.jasgxh.com/Index.asp(静安社工协会官网),点击【资讯中心】专栏下拉【下载专区】,点击【2016年实验基地项目优秀社会工作案例&项目评选通知】下载相关报名及申报材料。

2、电子版材料:报名表格及申报资料请在2016930日前,以静安区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/优秀社会工作项目评选申报机构为标题,发邮件至jasxxmb@163.com

3、书面材料:一份,包括报名表及申报资料,请盖章(机构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)后,于930日前交到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(延平路12315201室,邮编200042,联系人:潘梦瑶,联系方式:62716098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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